| 又是MM的书评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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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清杏 导演:清杏 出场人物:记者,清杏,观众若干 道具齐全,现场布置完毕。 备注:清杏喜欢自称某清。(不要计较这个人的小小偏好^_^) 导演:ACTION 记者: 今天劳您大驾,親自来现场为我们谈《卜王之王》的看后感,我们非常荣幸。 某清: (装谦虚)~~~~(补充下,事实某清是很谦虚哎)哪里,哪里,应该是我的荣幸才对。 记者: 大家荣幸才是真的荣幸,应该说是《卜王之王》的作者给了我们这个荣幸。(某清内心自白:您瞧您瞧,人家记者就是会说话!)看完连载的《卜王之王》,请问您的第一感觉是什么? 某清: 说实话,看了连载的《卜王之王》,第一感觉,我无话可说。 记者: 这……(内心自白:你拆场子来的啊!) 某清: 还没说完呢,表急!第一感觉,我的确是无话可说。我要说,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。一般看完书,我总会咕哝几句,“经典”,“捡到好文了”,或者“被雷了”,“丫的,这也太YY了吧”,抑或“天啊,又遇小白文啊”甚至“没天理了,这也叫文么?”诸如此类,多多少少总会冒出点想法。但看了《卜王之王》,我竟无话可说。 众观众: 文章写的好坏,你也分辨不出,你不用混了你! 某清: 老记,你知道无话可说分哪几种吗? 记者: 哪几种啊? 众观众: 你们说相声啊,跑题千里了,同志! 某清: (抱拳致歉)偶就一跑两万五千里的,跑惯了,抱歉,抱歉,习惯还真害人!偶马上往回跑。 偶的无话可说分两种,第一种,白开水文,食之无味,不屑说上几字,自然无话可说。第二种,那是千言万语交于一起,情感激荡的说不出一个字,此时无话胜有话啊。(作感慨状)。关于《卜王之王》的无话可说,自然属于后者。 记者: (这才脸露微笑)原来是千言万语在背后。那可否告诉我们当时您的千言万语是哪些呢? 某清: 您和观众要是不介意偶口若悬河,滔滔不绝,偶可就说了。 记者: 您说!您请说!您请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的说!(内心自白:完了,完了,一紧张,乱用词了,“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的说,貌似有语病啊,被导演发现,可要扣工钱了,如今,肉价疯一样的涨,偶的猪肉啊….) 众观众: 本就叫你来说的,哪来那么多废话!丫的,速度说! 某清: 题材是不得不说的话题。 偶把它作为第一点来讲,是因为题材就像一个坑,作者在开坑,在动笔前就必须考虑开什么样的坑,把坑开在哪里,只有决定好了在哪开坑,才能在这个坑里种树植花,树繁茂不,花好看不,与坑的选址,开的程度很有关系。简而言之,也就是说一本书成功与否跟题材的选择关系密切。(观众甲心声:丫的,你果然有废话潜质。) 众位都知道,读者千万万,众口难调。要是一经发现读者好哪口风,眨眼间,跟风的,速度之快,数量之多,一夜间席卷九州啊。比如穿越(汗,自己也不能免俗,偶就好这口)当然,偶不是说这些不好,有些东西,保质期是无限的,比如爱情话题,永远不会过时。穿越,最起码现在还火热着。 跟风容易,“出风头”难啊(注意,此出风头非彼出风头),《卜王之王》就是一本“出风头”的书。网络易学题材小说,可谓没有,作者于五花八门的题材里选了易学这块题材处女地来开垦,不仅仅是创新,更体现了作者的拓荒精神。当然这跟作者自身经历和学识也有关系,也正因为作者本身积累丰富的相关知识,我们相信,作者给我们会带来更美妙的精神享受,我们也有理由相信,以后随着网络易学题材小说发展,作者有可能成为其中的大师甚至鼻祖。 插几句我对易学的粗浅认识。以前,易学对我来说是神秘的,江湖术士,巫婆通灵者,我一直以为这样的人多少有点特异功能(汗,偶无知,基本把神婆,术士归为一类),也不接触周易这些东东,看了《卜王之王》,才知道,卜卦竟然是像数学学科之类,是通过演算得到结果。卜卦这层神秘的外衣对我来说,就这样不复存在,当然,也激起对“易”更大的兴趣。嘿嘿。 记者: (翻翻白眼,内心自白:一口气说了那么多,总得给我留几句台词啊)您这样说,我也开始对这周易,对这《卜王之王》感兴趣了。 某清: (惊讶状)不是吧,老记,您没看过《卜王之王》?那得赶紧去看了,好书不容错过,尤其是专门为男同胞倾力奉献的《卜王之王》,错过一时,遗憾一世啊。当然,不是说女同胞不能看,偶就一女滴。^_^对了,刚说到哪了? 记者: 说到我们都对《卜王之王》,对易感兴趣。 某清: 说起兴趣,我们对于小说的兴趣,不外乎这两部分:人物和事件。 一部小说,人物是灵魂,事件是骨头。 咱们先精神后物质,先灵魂,后骨头,各位没异议吧? 人物是小说的灵魂,主角就是灵魂中的灵魂。徐沫影一开始是只在“面包与理想”之间严重倾向于理想的男猪,但我们终究要面对现实,当“面包”与“理想”不能两手抓时,你愿意舍弃什么?人,总要吃饭,活下去,才有希望。所以,我们会选择“面包”。男猪,却是只掘猪,他选择了“理想”,他选择靠兴趣吃饭,他信奉着理想实现的同时会给他带来无数面包,吃不完的面包。但,理想的实现,怎么可能是容易的事,尤其是“艰辛文学路”! 现实再次让他选择,为了挽留女朋友苏浅月,男猪不得不退让,操起旧业,也称不上旧业,也就以前所学,以项上脑袋为赌注,快速弄来了10万现金,但终究晚了一步,女朋友苏浅月离自己而去。自此,彻底让男猪苏醒,同时让男猪踏上不一样的人生路。 在以后若干事件中,男猪表现沉稳,睿智,不张扬,朴实,以自己独特的性格,独特的魅力,征服了多位MM。诚如作者所说,并不YY,男猪的性格,作风,很实在,仿佛生活中就存在这样的人。 随着故事的不断发展,随着诅咒秘密的逐步揭开,男猪的形象也在不断丰满着。一句话点评:这只男猪有点不一样。(观众乙:我还农夫山泉有点甜呢!废话!) 记者: 绿叶也要红花衬,您再说说几位女猪吧。 清杏: 老记,实话跟您说,谈帅G,那个偶在行,眉飞色舞,唾沫横飞那种程度是小儿科,偶跟同学谈起来,连续三天三夜不喝水,不间断。 众观众: 吹吧,吹吧,就你那小样,肺活量两千不到还想吹破牛皮,切! 某清: 这你们都知道。汗了,汗了(脸红ING)。那个言归正传,MM们按出场顺序来吧。 第一位自然就是苏浅月MM,这是一位相当难得的MM,得妻如此,夫复何求啊。能与你同甘,手一抓一大把,能与你共苦的,屈指可数。浅月就是这样一位能与你共苦同甘的女性。男猪选择理想放弃面包时,浅月不离不弃。虽然最终父母之命难违,与男猪分离。但偶相信浅月是作者心中的好MM的代言人,作者一定会给浅月和男猪再续一段缘。^_^一句話点评:浅月MM,偶敬佩你! 第二位是蓝灵MM。偶的理解蓝MM是那种敢爱,爱了就爱的深刻的女子。她与男猪接触不久就被男猪在“易”方面的才华和个性魅力所折服,爱上了男猪,可以为男猪付出一切。凭这一点你若说蓝MM是感性女子,那就错了。蓝MM更是一个聪慧女子,她有才,能看透人心事,处事果断。她刚开始与男猪接触时,知道男猪是有女朋友,却仍然爱了,这昭示着夺爱的开始,三人之间的纠葛的展开,也表明蓝MM的自信。一句话点评:蓝MM,是偶学习的榜样。 第三位出场的MM总让偶想起这样情景,民国年代,青瓦旧墙的乡下,一长相美丽,聪明的少女因为“克”命,无依无靠,凄凄惨惨戚戚。柯少雪就是这样一个背景,六亲全伤,命里克夫,不但克夫,还克男朋友。汗!虽才貌双全,家世背景好,但作者给她设置的命理注定她的爱情之路坎坷。在这里,衷心祝愿她有情人终成眷属。一句话点评: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柯MM却是让人疼惜的可怜人。 第四位,也是目前为止最后一位出场的,这位人物,偶是非常欣赏的。对于她的出场,作者也是花了好多心思。闻其名而后见其人,作者借蓝MM的口先说出她的许多好,说出她的好本事,她未出场,我们读者都已经好奇了。这位人物,就是柳微云MM。柳MM是位骄傲的女子,她有大本事,她洒脱,她重情却不视情如命。她她要的情要配得起她的骄傲。也正因为她的骄傲,她的情路必定遭受一定的磨砺。偶喜欢这样的女子。一句话点评:这个女子有点傲。 老记啊,快拿水来,渴死我了,聊帅G可以三天三夜不喝水,聊MM这么会工夫就口干舌燥。莫非同性相斥不成? 记者: 大人啊,现在正现场直播着呢,您好歹注意点形象。您老灵魂谈完了,接着谈骨头吧。 清杏: 还没喝水呢,喘口气总行吧。 众观众: 都给你上台表演的机会,还嫌这嫌那,耍大牌,你资格还不足啊。 清杏: (内心自白: 这年头,不止观众是上帝,连读者,观众都成了上帝。)这骨头啊,《卜王之王》的骨头可都是铮铮铁骨,经得起千锤百炼,经得起时间考验。…….. 记者: 抱歉,打断一下,大人,您可得计算着时间,快到节目尾声了呢。 清杏: 行,偶就长话短说,一如作者写的其他书,《卜王之王》的事件也是来自生活却又高于生活。里面的情节我们很熟悉,因为我们平时也在做类似的事,像男猪和浅月的QQ聊天,男猪与祝小天的贫嘴,诸如此类。但又从寻常事件中写出不寻常来,比如好端端的一个面试面出一串问题来,好端端的坐公交车会碰到传说中的人物,等等。 看似平凡的情节中透着不凡,生动,以追溯诅咒秘密为主线,引出一串人物和事件,奇峰叠起,引人入胜! 若说人物是灵魂,事件是骨头,那么文笔便是皮肤。《卜王之王》这书的皮肤光润。文如行云流水,流畅自然,很美!还有……. 记者: 抱歉,大人,节目时间到了。非常感谢您和我们谈的关于《卜王之王》的感受。很希望没看过《卜王之王》的读者听了您的谈话后会去看这本书。当然,我本人节目一结束就去看,上17K去看。再次感谢您的谈话。 清杏: 客气客气,偶也只是随便说几句,一两句不足言全书。当然偶保证,这是一本好书,一本地道的好书。偶的保证经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过滴,各位观众,各位读者,若不信,尽可点击《卜王之王》观看! 若发现某清话有假,你拿面条让某清上吊得了。 众观众: 《卜王之王》灵魂完美,骨头奇佳,皮肤光润,怎么没有肉?皮下包着的是骨头啊,那不成了亡灵巫师的肉体? 清杏: 细节就是肉拉,《卜王之王》绝对是有血有肉之作。读者朋友们慢慢体会。本还想多说几句,这不,老记催我下去了呢。呀,老记,你别拉我,这就走,这就走拉。读者大大们,北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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